9月1日,开学了。
老妈没有送我,是小姨送我去的柳州。
对于一个从小没有走出过大山的孩子来讲,城市是最强的吸引力,充满了诱惑和向往。
去之前,家里没有钱,老妈东借西凑的凑足了3000块钱给我。
小姨说:依凡,你一定要争气啊,你们家为了你读书,真的穷尽所有了。你还有弟弟和妹妹呢,妹妹都没有再读书,未成年就打工去了,供你读书,你要争气。
我听了,内心里悲凉一片。
可是,我想读书,我想走出家门,我想远离父母。
儿时最强烈的欲望与愿望,竟然是远离原生家庭,远离父母,越远越好。
第一天到达柳州,我们住进了大舅家里。
大舅家里有一个表姐,一个表哥,大舅家并不很大,三居室,我们去了之后,就在客厅睡沙发。
表姐将她穿不下的衣服拿给我,于是,上学的衣服有了。
表哥将他不用的文具拿给我,于是,上学的文具有了。
小姨将我的伙食费放在大舅妈身上,让我每周过去拿。
我心里一百万个不愿意,可是,这是老妈交代的,没办法,只能够遵守。
终于,从大周休变成了双休,一周休两天,我的心里乐开了花。
但唯一不开心的就是,周末必须回舅妈家拿伙食费。
舅妈人很好,是柳州本地人。
她说:依凡,你在学校吃不好,周末回家来,我做点好吃的给你吃,补一下营养,你还长身体呢。
舅妈人长得不好看,五大三粗的,但心很细,人也好,很温柔,对我很好。
于是,每周末我会去舅妈家住一晚,周日返回学校,和同学们在一起。
那一年,我16岁。
平身第一次走出家门,走到城市,土气中带着一丝追求时尚的愿意,走在人流如织的街头,我觉得一切太美好了。
没有儿时记忆里母亲那张让我无比害怕和生厌的脸,没有懦弱的父亲那疲倦的眼神,没有弟弟妹妹的吵吵闹闹,一切太美好了。
同宿舍的同学有柳州的、贵港的、桂平的、南宁的,也有一个我老乡,都是16、17岁的青春少女,大家相处很是融洽。
我刚去时,我还不会说普通话,要知道当年读书时,老师还是用家乡话授课。
我听着她们讲着好听的普通话,好羡慕。我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:你们好,我是依凡,我的普通话讲得不好,你们教我好吗?
她们没有嘲笑我,大家都在说:不要紧,依凡,慢慢就会讲得好的。你和我们一起多玩,对了,你喜欢什么?有什么兴趣爱好?
我想了想,说:我之前那会,喜欢英语,但现在这个专业也与英语不搭边了;我还喜欢跳舞,写作吧。
同学们很开心,有一个同学说:我也喜欢跳舞,到时候我们一起入社团。
那一年,青春洋溢的岁月里,开心快乐是主旋律。
真好啊!真好!!